商标分类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基于尼斯分类第12版(2025)
    
        
        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内容一致 人工核验
        
    
      “※” :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C”:未列入《国际分类》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如遇问题,请咨询商标客服
    
 
     
    
        
        
            
            
                
                    【29】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注释】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动物性食品、蔬菜和其他园艺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以肉、鱼、水果或蔬菜为主的食品;
  ——可食用昆虫;
  ——以奶为主的奶饮料;
  ——牛奶替代品,例如:杏仁浆,椰浆,花生浆,米浆,豆奶;
  ——腌制蘑菇;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豆类和坚果;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非食用油和油脂,例如:香精油(第三类),工业用油(第四类),医用蓖麻油(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用调味品(第三十类);
  ——加工过的种子(用作调味品的)(第三十类);
  ——裹巧克力的坚果(第三十类);
  ——新鲜和未加工的水果、蔬菜、坚果和种子(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动物(第三十一类);
  ——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