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请求人:佛山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佛山市xxx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专利号:20233059xxxx.3
产品名称:茶几推车(W-2578)
代理机构:北京聚浩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案情分析
聚浩专利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全面的现有技术检索,构建了多层次证据体系:
核心证据:小红书平台"XX家居xxxx"账号于2023年6月2日公开的产品笔记,通过可信时间戳认证固定电子证据
辅助证据:17项相关外观设计专利,形成完整的对比文件链
证据组合:准备多种组合对比方案,包括证据1单独对比、证据1+11+12组合对比等
2. 法律适用精准把握
团队准确把握《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核心要义,围绕"明显区别"这一法律标准展开论证:
紧扣"整体视觉效果"判断标准
区分"局部细微差异"与"整体设计特征"
论证"常用设计手法"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程度
3. 技术特征对比分析专业细致
通过对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详细对比,团队指出:
两者在整体结构、功能布局上高度一致:均采用上下两层抽屉式储物格、可升降旋转矩形面板、底部四角滚轮等核心设计
区别特征属于非主要设计部位:弧形面板、斜切隔板等差异属于局部细微变化
设计空间分析到位:论证茶几推车类产品具有较大设计空间,整体形状和结构更受关注
三、办案过程展现专业水准
1. 程序推进有序
2025年7月7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25年8月7日补充完善证据材料
2025年11月5日参加口头审理
全程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回应审查意见
2. 庭审表现出色
当庭成功验证电子证据真实性
明确主张对比方式和法律依据
有效回应合议组关注焦点
四、案件成果与专业价值
本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聚浩专利代理事务所在以下方面的专业优势:
1. 电子证据运用能力
熟练运用时间戳认证技术固定网络证据
准确把握社交媒体公开性的认定标准
建立完善的电子证据举证体系
2.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专业经验
深入理解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判断标准
准确把握"明显区别"的审查尺度
善于运用组合对比增强论证效果
3. 客户利益最大化实现
通过专业代理,成功宣告竞争对手专利权全部无效,为客户扫清市场障碍,体现了事务所"专业维权、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
五、启示
本案为类似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网络公开证据的有效运用
"整体视觉效果"标准的实务把握
多层证据体系的构建策略
聚浩专利代理事务所通过本案再次证明其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领域的专业实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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